关于开展第二批《创新管理—知识产权管理指南(ISO56005)》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5-05-09 16:52 惠市场监知促〔2025〕3号 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《惠州市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文件精神,我局组织开展第二批《创新管理—知识产权管理指南(ISO56005)》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补助标准 初次通过《创新管理—知识产权管理指南(ISO56005)》国际标准分级评价,取得等级证书的企业,按照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。已享受过补助的不得申请。 二、申报条件 1.已通过《创新管理—知识产权管理指南(ISO56005)》国际标准分级评价,取得等级证书的企业。 2.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,在惠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或技术研发活动,并且拥有稳定办公场所。 3.截至申报前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。 三、申报方式 登录“粤财扶助”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(https://czbt.czt.gd.gov.cn/),填报惠州市《创新管理—知识产权管理指南(ISO56005)》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书,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,由法定代表人签字(章)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后连同申报材料上传平台。 四、申报所需材料 1.惠州市《创新管理—知识产权管理指南(ISO56005)》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书; 2.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 4.银行开户证明; 5.已通过《创新管理—知识产权管理指南(ISO56005)》国际标准分级评价的相关佐证材料; 6.申报单位信用报告(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、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下载)。 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。 五、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(星期五)17时截止,逾期不再受理。有关流程进度,企业可通过“粤财扶助”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实时查询。 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:翁继超,联系电话:0752-2831292; 平台联系人:石工、赖工,联系电话:0752-2881753。 附件:1.惠州市《创新管理—知识产权管理指南(ISO56005)》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.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 2025年5月6日 附件:关于开展第二批《创新管理—知识产权管理指南(ISO56005)》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附件1-2.doc |